2022年8月1日,随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的正式实施,光污染这一新兴环境问题首次被纳入地方性法规的治理范畴,标志着上海市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光污染:城市发展的双刃剑
光污染,这一相对概念,指的是超出人们视觉需求范围的光线造成的视觉不适和生理不良反应。据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张昕介绍,光污染主要分为眩光、干扰光和天空逸散光三种类型,分别来源于玻璃幕墙反射、不合理照明以及向天空逸散的光源。它不仅浪费能源,还严重影响人类生产生活,包括驾驶安全、生理节律和天文观测,更对生态系统造成深远影响,干扰动植物的生物节律,影响植物生长和动物睡眠、繁殖等行为。
立法背景:市民呼声与社会需求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光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透露,2021年前11个月,上海市民热线收到的光污染投诉高达3341件,比2017年同期增长了84%。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沿街商铺店招、广告牌通宵开启、交通补光灯过亮以及工地探照灯、外墙大屏幕等光源的亮度、角度不合理等问题上。然而,在防治光污染方面,现有的法治保障相对不足,亟需更为具体和有力的措施。
《修改决定》:四方面强化光污染防治
针对光污染问题,《修改决定》在原有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新增了四方面的规定,旨在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光污染。
强化源头管控:要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相关规划明确分区域亮度管理措施,对不同区域的照明效果和光辐射控制提出具体要求,以科学规划引领绿色照明。
强化绿色照明要求:住建、绿化市容等部门需依据城市照明相关规划和节能计划,完善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网络,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照明的绿色低碳水平。
强化设置规范:对道路照明、景观照明以及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等设置的照明光源,提出明确的照明限值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光源需及时调整,防止影响居民生活和交通安全。同时,公安、交通等部门在监控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推广应用微光、无光技术,减少眩光干扰。
强化居住环境保护:明确规定在居民住宅区及其周边设置照明光源时,需采取合理措施控制光照射向住宅居室窗户外表面的亮度、照度。禁止设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投光、激光等景观照明。在外滩、北外滩和小陆家嘴等特定区域,因营造光影效果确需投射的,需合理控制光照投射时长和启闭时间,并向社会公布。施工单位在夜间施工或进行电焊作业时,需采取有效遮蔽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随着《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正式修订并实施,光污染这一长期被忽视的环境问题正式纳入法律监管范畴,此举不仅标志着上海在环境保护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也赢得了专家们的广泛赞誉。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张昕对此表示高度肯定:“《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此次修改,最关键的是明确了执法主体,使得居民在面对光污染问题时有了明确的投诉渠道。同时,条例强调了源头治理,提出了根据城市分区设定不同光污染防护等级的要求,这是非常具有前瞻性的。此外,精细化管理城市灯光,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以适宜强度照明,以及补充交通补光、施工照明等细节问题的规定,都显示了上海在光污染治理上的决心和实力。”
天津大学国际低碳建筑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刚也对此次立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上海此次修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为光污染治理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是环境保护领域的一个里程碑事件。这一举措不仅能够有效约束社会行为,更重要的是提升了公众对光污染问题的认识,为后续的深入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然而,专家们也指出,光污染治理仍面临诸多挑战。张昕强调,尽管技术控制和设计手段已经相对成熟,但测试和评价环节仍然是当前光污染防治中的关键难题。他解释说:“如何准确测量和评价光污染,如何界定治理对象和范围,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判定标准,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面对未来,专家们一致表示,希望上海能够继续发挥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光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相关技术、产品和设计方法的创新与发展。同时,他们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光污染治理行动,共同守护我们的夜空和居住环境。
此次《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不仅为上海的光污染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全国范围内的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制定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参考。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城市的夜晚既明亮又充满诗意,让星空与城市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