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在固废管理和生态恢复领域迈出重要一步,自9月15日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正式在该区实施。这一地方标准的出台,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在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方面迈入了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规范》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七家权威单位联合研究起草,是内蒙古自治区固废领域首个地方标准,也是全国范围内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方面的首创性成果,体现了“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和管理创新。
该《规范》的发布,得益于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过程中的深入探索与实践经验总结。它不仅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在这一领域的标准空白,更为全国范围内类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规范》内容全面,涵盖了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矿山采坑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的全过程,包括环境本底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回填和生态恢复的设计、运行与管理等各个环节。具体规定了工作流程、基本要求、调查方法、回填与生态恢复的具体要求、污染控制、环境质量监测及相关管理要求,为实际操作提供了详细指导。
《规范》的实施,将有效解决矿山采坑生态恢复过程中充填材料来源不足的问题,同时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可控利用,减少二次污染风险,对推动矿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首个实施该《规范》的地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固废管理,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