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日益严峻挑战,我国高温、干旱、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气候风险显著加剧。为积极响应并有效应对这一全球性难题,生态环境部近日正式印发了《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指导和规范各省级行政区域制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强化地方层面的适应能力与行动力度。
《指南》的发布,是贯彻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省级层面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指南》明确指出,编制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不仅是落实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更是防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指南》强调,各地在编制行动方案时应坚持风险导向、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的原则,通过深入分析本地区的气候变化特征、趋势、影响与风险,以及当前的适应现状与未来形势,科学设定适应目标,明确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确保方案既具前瞻性又具可操作性。
具体而言,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需涵盖影响与风险分析、现状与形势评估、总体要求设定、重点任务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试点示范推广及保障措施等多个核心要素,确保方案内容全面、系统且富有针对性。
为确保各地能够高效推进方案编制工作,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力度,通过举办能力建设培训、组织会议研讨等多种形式,为地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同时,鼓励各地积极创新,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符合自身特点的适应气候变化路径与模式。
生态环境部表示,未来将继续跟踪各地方案编制与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我国省级行政区域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贡献中国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