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大幅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还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经验。近年来,宁夏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措并举,有效推进了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
据统计,自2018年以来,宁夏已累计投入以奖代补资金10.12亿元,成功实施了351个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成了377座处理设施和3632公里的污水管网。这些设施的建成,使得宁夏的农村污水处理能力达到了95059吨/日,年削减COD量达1.21万吨,惠及农户37.1万余户,受益人口超过122万人。这一系列数据背后,是宁夏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显著提升和农民生活条件的切实改善。
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宁夏同样不遗余力。目前,全区27条农村黑臭水体已全部纳入国家监管范围,并已完成整治19条,完成率高达70.4%。这一成绩不仅体现了宁夏政府对农村环境问题的重视,也彰显了宁夏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决心和能力。
展望未来,宁夏将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未来五年将安排不低于12亿元的资金,新增400个村庄和16万农户纳入治理范围。到2027年,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达到40%以上,继续在西北地区保持领先地位。
为实现这一目标,宁夏各市、县(区)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方面,加快建立“六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另一方面,打捆使用资金,促进县域内资源的优化整合,鼓励专业机构整县打包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同时,推广“建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宁夏的成功经验表明,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相信在宁夏的示范带动下,全国其他地区也将加快步伐,共同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