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战略部署,依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年正式启动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重点针对徐汇区、宝山区开展深入检查。此次督察工作旨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前两轮中央及首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1月10日上午,上海市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行前动员大会顺利召开,标志着新一轮督察工作的全面启动。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尚玉英发表动员讲话,她高度肯定了近年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环境问题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强调了市级督察作为中央督察延伸和补充的重要性。尚玉英要求全体督察人员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紧盯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徐汇区、宝山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唐家富主持了会议,并强调督察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督察结果的客观公正。第一、第二督察组全体成员,以及徐汇区分管副区长、两区联络员、市统筹协调组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共同为即将开展的督察工作做好准备。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上海市积极响应,全面启动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对前期督察整改成效的“回头看”,也是为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的全面自查和体检。通过此次督察,将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各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下一步,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对徐汇区和宝山区开展全面深入的督察工作,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等。同时,督察组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规定,确保督察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