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发展,贵州省在2023年11月13日至15日期间,分别向黔西南州、黔南州及贵阳贵安地区派遣了第三、第四及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标志着该省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全面启动。
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透露,此轮督察行动是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的,旨在通过深入细致的督查,促进各地党委和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执行。
为确保督察工作的全面性和实效性,三个督察组将采取多元化、多层次的督察方式,包括听取工作汇报、详细调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走访与问询相关部门及单位、以及开展下沉式督察等,以全方位了解各地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实际情况。
此次督察的重点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具体包括:党委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深度与广度;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在地方的具体落实情况;各地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成效与挑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等。
通过此次督察,贵州省期望能够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