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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等15大类新污染物列入重点管控清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17   浏览次数:116
核心提示: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将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 类)等15大类新污染物列入重点管控清单,详情如下: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 《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将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 类)等15大类新污染物列入重点管控清单,详情如下: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 《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陕政办函〔2022〕162号)关于2023年发布《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目标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拟定了《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btgtc@shaanxi.gov.cn
 
  2.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楼11层固管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传真:029-63916300
 
  附件:1.《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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