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9月12日四川省终止省级地震一级应急响应以来,“9·5”泸定地震的应急救援工作正式转入过渡安置及恢复重建阶段。地震等自然灾害除了直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外,还可能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这些事件具体有哪些?生态环境部门该如何应对?本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应急研究中心主任、正高级工程师陈思莉。
记者:陈主任,地震可能引发哪些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陈思莉: 地震对环境的破坏是多方面的。首先,地震可能破坏涉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装置和储罐,导致化学品泄漏,进入外环境,从而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例如,2008年汶川地震中,四川省两家化工企业的厂房倒塌,液氨储罐和硫酸罐发生泄漏,所幸经过及时应急处理,未对当地水质和大气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此外,地震还可能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污染治理设施造成破坏,导致污水直排或渗滤液泄漏,进而污染环境。更为严重的是,地震还可能破坏尾矿库结构,导致尾矿砂水泄漏,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记者:生态环境部门在面对这些次生环境事件时,有哪些具体的应对措施?
陈思莉: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环境事件,并制定了一系列防控预案、方案和技术指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时,首先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次生环境事件的潜在威胁。
具体应对措施包括:立即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制定科学的环境监测预警方案,加大对地表水水质等关键环境要素的监测频率;提前做好人员、物资、车辆、仪器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应对次生环境事件。
记者:在应对其他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洪涝)引发的次生环境事件时,生态环境部门又有哪些策略?
陈思莉: 实际上,无论是地震、台风、暴雨还是洪涝等自然灾害,生态环境部门在应对次生环境事件时的策略是相似的。首先,要保障居民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一旦发现水质变化,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生态环境部门还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例如,在台风期间,要特别关注码头和企业生产设施的环境风险物质泄漏问题;在暴雨和洪涝期间,则要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防止企业生产设施和废弃物存放设施受损导致环境污染。
最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还需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有关信息,为科学决策和有效应对提供有力支持。
记者:感谢陈主任的详细解答,相信这些应对措施将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事件时提供有力指导。
陈思莉: 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希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预案和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次生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