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意义
污水处理作为水污染防治的核心环节,其收费机制的完善直接关系到水污染防治的成效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近年来,贵州省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环境损害成本未充分体现、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此,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于优化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环境、拓宽投融资渠道、推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目标与内容
目标设定:
2025年目标:市(州)政府所在地、县级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原则上达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水平;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原则上不低于补偿成本水平;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全面开征;探索建立农村地区受益农户付费制度。
2027年目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镇征收标准全面达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水平;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并有效落实。
重点任务:
健全收费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按“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核定征收标准,并实行定期校核调整。
创新定价机制:以标准成本作为制定征收标准的基本依据,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严格成本监审:明确污水处理成本构成,对污水处理厂最低运行负荷率等作出规定,抑制过度超前投资。
推行差别化收费:根据污染物种类、浓度和环保信用等级,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征收标准。
探索农村污水处理付费制度:鼓励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建立受益农户付费制度。
健全服务费形成机制:推动服务费按照“托底限高、合理盈利”原则合理形成,并全面落实按效付费机制。
改善发展环境:明确污水处理企业在用电、税收、综合能源利用方面的支持政策。
创新与水务一体化相匹配的收费机制:鼓励开展“厂网一体化”改革试点,探索将管网运维费纳入污水处理成本。
健全自律和监管机制:明确企业、职能部门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资金监管: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解缴和拨付全过程,确保专款专用。
三、主要特点
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与水资源其他环节价格监管制度接轨,明确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以3年为周期定期校核。
创建以标准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制度:实现价格监管理念和成本约束机制的重大转变,推动行业提质降本增效。
健全差别化收费机制:细化完善企业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完善支持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价格政策:鼓励将污水收集管网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强污水处理费与服务费形成机制的衔接:统筹投资者合理收益预期和不过度盈利,推动服务费合理形成。
四、推动落实措施
为推动《实施意见》有效落实,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具体措施包括:
市县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落细,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利益:加强改革宣传引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建立调度评估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调度评估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将为实现污水处理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水污染治理成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为贵州现代化建设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