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速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护长江与珠江上游的生态安全屏障,省发展改革委携手四部门,近日正式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一里程碑式的文件,标志着污水处理收费体系及相关配套政策将迎来全面升级,旨在通过一系列创新、有力的改革措施,激发行业潜能,促进污水处理质量与服务效率的双重飞跃。
《实施意见》鲜明地提出了“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收费原则,为污水处理费用的科学制定与适时调整奠定了坚实基础。文件明确设定了2025年与2027年两大阶段性目标,围绕收费机制的健全与创新、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服务费用形成机制的完善、厂网一体化收费模式的探索,以及全流程监管的强化等十大关键领域,构建了系统全面的改革蓝图。
此次改革被视为当前及未来价格工作的重要一环,它不仅是对现有收费机制的深刻反思与全面革新,更是对实现水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打赢碧水保卫战的坚定承诺。《实施意见》特别强调了各地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深化部门协同,形成改革合力;坚守民生底线,保障公众利益;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此举不仅是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积极响应,更是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步。随着《实施意见》的深入实施,一个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将逐步形成,为守护绿水青山、造福子孙后代贡献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