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源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规定了钢铁企业在编制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源清单时应遵循的技术流程、分类体系、排放源识别原则、清单构成要素和编制要求。
覆盖了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全厂无组织排放区域。
适用于钢铁企业颗粒物污染物的排放源清单编制,目的是指导企业进行无组织排放治理和超低排放评估监测。
不包括硫酸雾、氯化氢等非颗粒物污染物排放源清单的编制。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源监测监控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规定了监测监控系统的组成、功能、设备布设、安装调试及数据传输的技术标准。
提出了监测监控系统的验收、管理、数据审核的办法。
适用于钢铁企业的多个生产工序,包括原料、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石灰、钢渣处理、高炉渣处理及除尘灰处理等,目的是指导长、短流程钢铁企业实现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源的全面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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