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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命名规则 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18   浏览次数:144
核心提示: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命名规则 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据介绍,该标准为首次发布,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名称的基本结构和表示规则,将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命名。标注宁

  

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命名规则 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是一项新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该标准的制定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旨在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命名方式。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基本结构: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名称应包含的基本结构。

  2. 表示规则:明确了如何表示标准名称,以确保清晰和简明。

  3. 必备元素:标准名称由以下三种必备元素组成:

    • 引导元素:指明标准适用于哪种生态环境要素。

    • 主体元素:包含监测项目和监测目的,是标准名称的核心部分。

    • 补充元素:指明分析过程中采用的方法。

  4. 主体元素构成:主体元素由监测项目和监测目的构成。监测项目可能包括化学元素、化合物、混合物、生物体或特定特性等,应优先使用通用的规范名词。

  5. 引导元素补充:如果引导元素未能充分体现生态环境要素的特点,主体元素中可以补充相关信息。

  6.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该标准的制定对于统一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的命名,提高监测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的命名规则,可以增强监测标准的可识别性和可操作性,为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依据。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可以在截止时间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标准的完善和实施。

 

  原文如下↓


 

 

 


 

  原标题: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命名规则 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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